A. 上述優惠只限來來賞會員專享。每個會員只限換領1次。全線APPLE及電子產品不適用於此優惠活動。
B. 推廣期由2024年11月7日至12月15日,包括首尾兩天(下稱「推廣期」)。
C. 來來賞會員於來來電器廣場消費滿指定金額澳門幣及完成送貨,並累積兩張至五張發票,並於指定時間內到來來電器網站www.res.com.mo或手機應用程式登記。
D. 每個會員及每張發票只限登記1次,不可重複登記。贈品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將所有購買貨品完成自取或送貨後方可換領。
E. 成功登記活動後,請於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換領相關推廣優惠贈品。若客戶未能於指定登記期內完成登記及換領,即等同自行放棄換領贈品之權利。
F. 活動優惠適用於購買全線正價及特價產品,並不適用於購買全線APPLE產品、數碼手機及平板、來來電器廣場消費券 、 其他費用類(例如安裝費等)及購物袋收費。
G. 完成登記發票編號等資料以獲得登記憑證。
H. 顧客換領贈品時必須出示 (1)登記之證件正本、(2)來來電器發票正單、(3)活動登記之存根、(4)並簽收所換領贈品的憑證。影印本、經刪改或不完整之文件恕不接受。
I. 每宗交易之發票只可獲贈一次。贈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罄後優惠將即時終止而不會另行通知。
J. 贈品於換領後如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贈品不能兌換現金或作找贖用途。
K. 因退貨而取消之發票,不計入本活動的累積金額,如因發票內部分商品退貨,將按退貨後發票的最終金額進行計算。
L. 如在換領贈品後產生上述之情況,而導致活動累計金額不足,已換領之贈品將需原封退回來來電器廣場,否則支付相關贈品價值。
M. 如有不符合登記條件之退貨或換貨發票,即使登記成功,也不能換領贈品。
N. 此換領登記之憑證只可換領贈品一次。
O. 請於離開換領中心前檢驗換領贈品的質素,其後不作更換。贈品於換領後如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
P. 來來電器廣場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更改贈品、條款與細則的最終決定權,以上條款若有任何更改,如有任何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www.res.com.mo,恕不再另行通知。
Q. 來來電器廣場有限公司會將顧客所提供資料保密,但有可能把有關資料提供予指定之贈品換領中心作是次贈品換領服務安排之用途。